法制格言名人名言(精选23句)
1、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2、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3、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4、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5、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6、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7、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10、“法制”是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一起看看下面的吧!
11、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12、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13、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14、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15、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16、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17、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18、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9、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20、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21、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22、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23、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