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徨之刃读书笔记1000字(3)篇

4月3日,清明节假期第二天,清晨在淋淋细雨中祭拜了那两位在我生命中举足轻重的老人。回到家中拿起了这本《彷徨之刃》,往常东野的书是用来打发空闲的时间,看完更多的会是感慨作者的文笔和构思,但是在这本书阅读的过程中几度因为无法承受的情绪不得不把书放在一边。
在东野圭吾诸多的故事和角色中无论是《白夜行》中贪恋权势女人和痴心虐恋的男人,还是《虚无的十字架》中的用半生偿还年轻时错误的情侣,或是《加贺探案集》中敏锐而又苦苦追寻真相的警探,都没有像这本书中的内容和角色一样引起内心如此的不适和思考。
《彷徨之刃》— 一位父亲的复仇。
本书讲述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十五岁女孩绘摩在看完烟火表演后,回家途中被三个未成年的男孩绑架并注射毒品强暴致死,父亲长峰决意自行复仇的故事。书中强烈的视觉冲击久久不能释怀,一位中年丧妻的父亲,在亲眼看到作为世间唯一亲人和所有美好寄托的女儿被禽兽一般的两个男人凌辱之极直到失去生命的录像带时内心的崩溃和痛苦,即便作为读者也能切身感到手中的纸页迎面扑来的那种令人窒息的情绪。然而在强忍痛苦之后长峰发现在凶手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法院对凶手的惩罚轻之又轻,如果报警在法院判决后他们只需承担数年的劳役甚至缓刑,于是他决定自己复仇,以血换血以牙还牙,偶然间长峰杀死了第一个施暴者,并开始对第二个展开追杀,在复仇过程中,警方、媒体、凶手、凶手家属、受害人家属、其他受害人(共有十三个女孩被强暴并录像)乃至路人甲乙丙的态度得以展现。
还记得之所以选择法律这个专业是初高中连续六年的时间几乎每天都会看《今日说法》,在这六年的光阴中不知多少案件从脑中一闪而过,但是印象最深的案件之一是一位农村的父亲在打工之前将八岁的女儿寄养在邻居家,回家之后发现女儿在邻居家被多次强奸,报警之后警察置若罔闻,于是在一瓶白酒下肚之后父亲当街将邻居砍成肉酱,之后自首并获刑十年。
想到这里脑袋里冒出许多问题,当公力不能保护或者保护力度不足以达到受害人预期时谁保护被害人利益?被害人能不能自我实现?自我实现以什么限度为准?
如果将上面的问题缩小到未成年人也会衍生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不是无限的?是不是不计成本的?值不值得挽救?以挽救为主的保护方式是不是有效的?如果不能挽救应该怎么办?立法的导向有利于挽救还是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与许多人不同,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不是我们没有给未成年人太宽松的环境,而是我们给了他们太过宽松的环境。人在幼儿时就有趋利避害的意识,这是我们每个人的生理体验,这种意识来自人性本身,无关乎年龄,试想任何一个人无论他成年获未成年,如果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犯罪是没有任何后果和负面影响的,那么在行为时必将任性而随意,特别是在关乎生命权时。于我而言更加偏向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有限的,更加倾向于轻罪挽救,重罪处罚,更加倾向于通过处罚向全社会和未成年人传递一个清晰的信息—未成年人不是免死金牌。所有人都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就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且并且负责的后果应该是对等的,只有在这样的法律和社会导向下每一个人会慎重的做出选择和抉择。
也许有人认为作为法律人这样的想法太过浅薄,且应当严格恪守法律规定,但是我认为在是法律人之前首先应当是人,是人首先应当秉持作为人最基本的人性和良知,否则只能称为—工具。
当警方为了维护法律不得不保护凶手时,当媒体为了博取眼球绞尽脑汁时,当凶手家属万般包庇没有歉意时,当共犯和被害人怯懦害怕步步退让时,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对司法制度、法律作用及正义本质的批判和反思,更多的是对人性、善恶的重新定义。
或许书中长峰被警察打死未能完成复仇的结局,也表明了作者的态度—彷徨之刃不彷徨。
2017年4月3日夜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1000字 第(2)篇如果法律无力惩凶,人们该何去何从?n刀刃彷徨,下一秒是仇恨的鲜血还是正直的制裁?世界上那么多得意的笑和绝望的苦,歇斯底里的痛难道真的可以仅仅被人感慨消费一波就那样散落不需要任何的寄蔚?n长峰重树手中之刃——那柄尘封多年的猎枪,却从未彷徨分毫,“希望凶手受到严惩”这一想法也未曾动摇;真正彷徨的是以织部警员为首的执法者们。“警察并非站在正义一边,而是在拼命保护法律”,曾经给长峰泄露凶手消息的久冢警官也在结尾处道出了埋藏心中许久的肺腑之言。最后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受到法律庇护的凶犯菅野快儿终于还是得到了警察的及时保护;一心想要亲手埋葬凌辱爱女的仇人的父亲,最终还是没能完成自己的心愿,悲壮地倒在了警察的枪口之下,长峰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法律这把正义之刃画上了一个苍凉的注脚。当枪声响起时,我仿佛看到了人们在道义与法律间的迷茫,一种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不知那是无奈还是悲伤……n以少年犯来诠释“理智与情感”博弈的作品,字里行间中透出对社会问题的深刻关注和对人性的执著拷问,读来令人如饮醇酒,回味悠长。掩卷之余内心仍久久无法平静。正义存于人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之人,还是凶手?我不禁扪心自问。书中的描写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因为日本的《少年法》规定法律有责任保护犯案的未成年人,甚至连案犯的名字都不会向社会公布,即使少年犯被捕入狱,几年之后又可以重新进入社会,他们用法律维系了生命,又用生命继续作恶。这种明显偏袒加害者的法律条文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降低了不良少年的犯案成本,助长了诸如书中伴崎敦也和菅野快儿一类社会渣滓的丧心病狂与嚣张气焰。同时,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一生难以弥补和修复的伤痕。这样一部维护未成年犯罪者的法律,竟削弱了法律之于少年的威慑力。正如书中所言:“把坏人抓起来然后予以隔离,换个角度来看,其实就是在保护坏人。经过一段时间,当社会逐渐淡忘被‘保护’的坏人时,他们又可以再次回到原来的世界,其中有许多人会再度犯法。他们会不会以为自己不会因犯的罪遭到报复,甚至觉得国家会保护自己呢?……少年法并非为被害人而制定,也不是用来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罪为前提,为了拯救他们而存在的。从这些法律条文中无法看见被害人的悲伤与不甘,只有无视现状的虚幻道德观而已。”在此,东野无疑向读者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如果法律无力惩凶,人们该何去何从?促使人们不断思索正义伸张的合理性与法律存在的意义等一系列社会终极命题。
彷徨之刃读书笔记1000字 第(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