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茂名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社会经济服务,现将本局行政事务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点:茂名市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具体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谘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发展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三)组织大中型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省委託市管、市属非财政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定额和地方建设技术标準、规程等,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準定额、技术标準的实施;对国家、省委託市管和市属投资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建筑市场準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筑行业资质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指导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市辖区村镇建设;指导城镇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和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及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审定和报批。
(六)承担推进房地产业发展、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制订房地产行业发展、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和建设用地计画并监督实施。管理房地产行业的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施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和监督房屋产权登记和房屋拆迁。
(七)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的责任。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市区住房补贴的核准和管理。
(八)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九)负责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审查、报建审核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十)制定系统各行业科技发展规范、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强制性建设技术标準、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十一)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二)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及管理。
(十三)负责燃气管理和安全监察。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八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档案,组织大型会议;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办公自动化、信访、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财务,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负责本行业相关企业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进入本市经营和承接工程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承(发)包契约的审查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和省强制性建设技术标準、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三)质量安全管理科
拟订建设工程(含房屋拆除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城乡建设科
指导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市辖区本行业相关企业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管理和安全监督;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及风景名胜区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城镇的供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建监察工作。
(五)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基本建设程式管理,监督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式进行建设;组织大中型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审查、报建审核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拟订工程勘察设计谘询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本行业相关企业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负责市外勘察设计谘询单位进入本市承揽业务的管理;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及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核、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主要领导
广东省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曹万里
地理位置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