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省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做好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管理,认真梳理我县2007年至2010年三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上网公布,增强了财政性资金的公开透明。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及时发布东山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计画;以视频的形式发布了《东山岛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城市绿化等专项规划,完成全年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并逐月上网公布。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完善中国东山公众参与栏目,设定谘询投诉、县长信箱、网站调查、留言板等栏目,畅通民众政策谘询渠道,及时公开发布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医疗改革等涉及民生,民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档案,并加大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新增了百件实事网上办栏目,重点对九大领域进行整合,公开了教育、医疗、交通出行、公用事业、住房、户籍、社区服务、企业开办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关係重大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两大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条列要求,结合网站建设,在入口网站首页显着位置设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指南、目录等七个子栏目,对“中国东山”政府入口网站进行提升改版,总计投入13万元。全县49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基本建成网页,单位网页比去年增加28个,完善了专栏的建设。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东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强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科的工作职能。在县政府重视支持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6条。其中各级政府部门462条,县直部门23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0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47条,占23%;政策、规范性档案类信息282条,占12%;规划计画类信息115条,占5%;行政许可类信息143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5条,占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1条,占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39条,占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61条,占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5条,占11%。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中国东山入口网站、县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东山入口网站。据统计,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通过入口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29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15.6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建成的东山文博中心的两厅四馆已容纳县档案馆,图书馆,两馆原有纸质材料已完成整理并形成电子文档供民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社会公众三千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360条,没有申请受理。不予公开信息691条,不予公开主要原因是该类信息公开后会危及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健全。二是个别单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落实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个别单位部门公开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四是适合农村民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提高。五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深化。六是长效工作机制需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争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考核评估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如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城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及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3.拓展最佳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寻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推行以评促建工作机制,利用绩效评估的手段加强入口网站建设,增强公众参与功能。加强县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
4.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行全员培训,通过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特别是增强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
5.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推进区镇政府、县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