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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01-05 12:15:26 百科

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中国杭州千岛湖”政府入口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指南》。

主动公开

(一)公开範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範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採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指定地点为:县国税局办公室;公开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机关还将採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编排体系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部分採用政府信息索引号(索引号由组织机构代码+年份+唯一顺序标识)名称、公开时间、公开机构等构成形式呈现。

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範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县国税局,联繫人:王键;通信地址:淳安县环湖北路365号县国税局办公室。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在“中国杭州千岛湖”政府入口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网际网路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淳安县人民政府入口网站上直接填写《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传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伺服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淳安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儘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谘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秩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覆。鑒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覆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淳安县监察局举报。
淳安县国税局办公室通信地址:淳安县环湖北路365号县国税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淳安县新安北路18号。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複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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