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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4-05 22:18:57 百科
新泰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泰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泰安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準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和幸福和谐新新泰建设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泰安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準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和幸福和谐新新泰建设服务。
(一)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全面指导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思想统一,职责分清,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人,形成领导重视、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 抓好常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较科学地规范分类政府信息,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範围。对公开目录和公开範围作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三)拓宽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入口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点改进,各单位信息公开的目录和索引更清晰,更有条理,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显示屏等渠道的作用,形式多样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协调推进,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3〕31号) 档案精神,逐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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