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谘询情况,複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永定县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永定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永定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档案精神,积极做好各项準备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本局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已编制完成并上网公开,完成2003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公开信息总量22条。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工作机构。由于单位内部人员交流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确定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完成《永定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永定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永定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的编制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範围与内容。
(三)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启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系统的通知》(永政办〔2009〕82号)、《关于印发永定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的通知》(永政办[2008]239号)、《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9]206号)等档案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制定《永定县审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式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永定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严格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梳理和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完成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公开信息总量达22条。对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生成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推进载体建设。推进网上公开。在“审计三级系统”发布;在“永定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模组”下设定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子模组,方便民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规划3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档案类信息4条;规划计画类7条;其他8条。
1、工作规划
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档案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定,公开了《永定县审计局关于成立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定县审计局关于调整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规范性档案。
2、法规规章和规范。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公开了《永定县审计局机关文明礼仪规范》、《永定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3、审计计画
公开了2003-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画。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审计工作方面,公开了永定审计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1、网际网路
在“福建.永定”入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等子栏目。在公开审计局的信息之外,与“永定政务网”入口网站建立了连结,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全省审计系统“三级发布系统”主动公开。
2、公共查阅点
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送达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审计局没有接到申请公开。
四、谘询情况
2010年审计局没有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谘询。
五 複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审计局没有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申请。
六、工作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审计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0年,审计局没有单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经费,其发生的网站建设等相关费用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标準,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主要问题和及下一步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将人事、重大决策、文明创建、党风政内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以及审计工作动态、审计法律法规列入公开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审计结果公告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衔接,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强化“永定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子模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