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谘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谘询情况)、複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複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报告概述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设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报告内容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专门成立了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谁製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本处室职责範围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核;其余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範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责任落实,监督到位。
(二)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今年,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有关资金类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规定,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不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事务包括重大公共政策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一律公开。通过我办网站,开闢“主任信箱”、“领导访谈”、“网上留言”“外事家园”等栏目,加大政策公开和宣传力度,完善政策发布解读机制,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从方便社会公众的需要出发,发挥外事资源优势,在我办入口网站开闢“我要留言”等便民视窗栏目,提供因公出国境、商务旅行卡等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外事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以及谘询、办理涉外事宜提供了信息服务平台。
(五)公开渠道的不断创新
以因公出入境业务为重点,新开拓了微博网路服务,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六)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本处室职责範围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核;其余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範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工作,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係,对政务信息的发布进行严格预审,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式。
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通过多形式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和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为全面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公开形式为网站公开。其中:财政性资金公开信息2条,人事任免信息公开5条,其他信息16条,2011年度报表公开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设定及职能。主要发布市外办职能,领导简历、分工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信息。
2.政务公开。主要发布档案公开、人事任免和政府集中採购。
3.外事法规。主要发布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档案、政策法规解读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在入口网站醒目位置设定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供公众查询;
2.2012年度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将电子、纸质文档送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备查。
此外,我办还通过线上访谈、线上谘询、意见徵集、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地回应社会公众的谘询,通过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办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办在贯彻《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机制、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等等。今后,我办将进一步採取措施,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与机制,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开範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继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积极探索公开实现形式,丰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社会和民众提供有关外事决策、规定、规划、计画、方案、工作谘询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三)加强协调监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保障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 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4 | 59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4 | 5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覆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覆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覆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覆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複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