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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06-26 20:06:58 百科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价格行政管理,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区域经济调控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属性:委员会
  • 地点:吉林市
  • 相关:发展和改革
  •  主任:冷 杰

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最佳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各项规划、计画的实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巨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巨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最佳化和监测工作;办理利用外资项目。
4.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5.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安排意见,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最佳化的目标与政策;安排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强市建设的巨观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巨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7.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
8.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巨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画,监督计画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画进行调整;拟订并协调全市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画;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9.做好人口和计画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市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工作。
11.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巨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2.参与研究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3.拟订和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14.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画,跟蹤、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根据省政府授权,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準;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市政府规定,管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汽车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化工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分工

冷 杰 主任 负责全面工作。
吕吉权 副主任、纪检组长 协助主任分管:经济贸易处(服务业发展处)、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机关党委。
孙良彦 副主任 负责市铁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李程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农村经济处(吉林市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办公室)、市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
沈华实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刘 杰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发展规划处(振兴发展处、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综合协调处、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城市建设处、城镇发展与改革处(地区经济处)、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付申武 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产业协调处(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财政金融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能源处、交通运输处(铁道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内设机构

机构一

1.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秘、督查、印信、档案、安全保密等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财务、资产、接待等行政事务,组织实施机关电子政务,接待来信来访;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2.发展规划处(产业政策处)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建议;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项规划、计画的实施;参与规划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第三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3.国民经济综合处(市扶贫工作办公室)
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提出促进经济成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巨观监测、预警,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促进资源有效合理配置和整合;参与、组织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政策法规的制定;承担市扶贫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规划和政策,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5.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年度投资计画;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参与组织对上报国家和省审批的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研究制定招投标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
6.财政金融处(国外资金利用处)
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及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利用外资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全市直接和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确定全市有价证券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根据国家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画提出企业债券发行总量和投向,并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最佳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规划,安排办理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规划和政策;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

机构二

7.地区经济处 (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吉林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及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协调指导县(市)、区经济发展与经济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计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衔接工作;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政策及规划,参与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有关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负责办理重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承担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农村经济处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并抓好各项改革的配套衔接工作;制定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百强镇”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申报和调整工作;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画;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农业产业化。
9.能源交通处(吉林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研究全市能源交通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能源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衔接平衡能源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调控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办理能源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协调能源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工业处(吉林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分析工业发展情况,拟订主要工业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巨观指导;安排有关建设项目;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11.高技术产业处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全市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製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12.社会发展处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监督执行情况;协调人口和计画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机构三

13.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画,监督计画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画进行调整;根据国家储备情况,指导监督全市粮食、棉花等储备和全市订货、储备、转换以及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办理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14.重点项目建设处(市政府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组织策划并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研究拟订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振兴老工业基地规划,负责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的相关工作。
15.价格处
研究拟定商品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根据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和省政府授权,拟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对相关行业、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具体分管:电、水、热、燃气、成品油、农资、教材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制订等工作。
16.价格调控处
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和措施;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省政府授权,制定、公布市级价格管理目录,拟定涉及巨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并执行价格法规规章;受理、承办全市重大价格複议和申诉案件;指导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具体分管:价格总水平监测,物价综合业务,教育、医疗、物业收费及药品定价工作,提出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意见,指导价格评估和鉴证工作。
17.收费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拟订经营性收费的地方政策;根据省政府授权,拟定颁布收费标準;核准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执行主体并确定经营收费标準;研究提出市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具体分管:贯彻上级调整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拟订市级管理的经营性收费标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核发与审验工作。
18.项目稽查处(市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研究拟订对重大建设项目监督稽察的具体规定,建立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拟订派出特派员的重大项目名单,提出稽察工作计画和派员方案;汇总、审核、上报稽察特派员工作报告;研究分析稽察特派员稽察出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检查处理结果;负责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委託稽察的工作人员、中介机构的选定、聘用和组织协调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19.开发区管理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开发区发展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开发区确立产业发展定位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基础建设实施方案;协调落实加快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对申报省级(国家级)开发区的审核、论证,协调有关部门对拟申报的开发区进行实地考察、报批、组建等服务工作。承担市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1.吉林市价格监督管理局
2.吉林市价格认证中心
3.吉林市价格成本监测中心
4.吉林市价格调节基金徵收管理办公室
5.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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