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镇、街道、园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理位置:松江区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政府组织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吴建良 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立新 分管产业发展、节能减排。
党组成员、副主任:徐 侹 分管收费管理、综合价格管理、价格监测监督。
党组成员、副主任:许亦军分管社会发展、中介机构管理、国防经济动员。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 菁 分管纪检监察、党群工作、办公室、干部人事。
党组成员、副主任:火 光 分管投资管理、城镇发展、项目稽察。
党组成员、副主任,金融办常务副主任:沈建明 分管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
党组成员、副主任:陈 超 分管综合规划、综合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镇、街道、园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画;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报告;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的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统筹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完善以股份化改造和发展混合经济为重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参与研究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参与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社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指导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四)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各类产业园区设立和调整的意见。
(五)负责编制本区固定资产投资计画;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投资项目;负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和区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协调,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计画编制、资金平衡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重点工程、实事项目的年度计画编制、跟蹤和督查,组织落实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在本区的分解实施。分析全社会资金动态,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画的衔接;组织编制本区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规划;组织编制本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贯彻落实国家、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準;加强研究,按照管理许可权,制定并调整区域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準,充分发挥价格的槓桿调节作用;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指导和协调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
(九)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路,开展价格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测和发布,负责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开展价格谘询服务和价格认证评估工作。
(十)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等;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规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社会应急处置体系中的物资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重要物资、商品和能源等方面的战略储备;负责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工作任务。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画;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报告;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的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统筹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完善以股份化改造和发展混合经济为重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参与研究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参与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社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指导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四)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各类产业园区设立和调整的意见。
(五)负责编制本区固定资产投资计画;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投资项目;负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和区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协调,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计画编制、资金平衡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重点工程、实事项目的年度计画编制、跟蹤和督查,组织落实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在本区的分解实施。分析全社会资金动态,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画的衔接;组织编制本区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规划;组织编制本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贯彻落实国家、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準;加强研究,按照管理许可权,制定并调整区域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準,充分发挥价格的槓桿调节作用;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指导和协调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
(九)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路,开展价格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测和发布,负责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开展价格谘询服务和价格认证评估工作。
(十)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等;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规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社会应急处置体系中的物资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重要物资、商品和能源等方面的战略储备;负责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工作任务。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文秘、组织、人事工作;
2)负责财务、档案、信访、信息、会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4)负责行政公务督办;
5)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6)协助委(局)领导协调和处理党务、政务工作及机关日常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规划科
1)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有关政策;
2)负责规划、计画的深化、细化及分解工作,做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以及部门、地区之间的平衡协调;
3)指导镇、街道、园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负责全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的监测、分析和预测工作,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改革科:
1)贯彻上级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决定精神,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提出本区改革的实施意见;
2)组织提出推进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议和方案,提出企业改制的规范化实施意见和工作程式,负责企业改制政策谘询;
3)负责推荐、申报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改制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股权结构调整;
4)负责本区改革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5)指导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科:
1)研究全区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提出本区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思路;
2)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各类开发区设立(调整)和产业导向的意见;
3)负责搞好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组织协调和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的实施,推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
4)参与许可权以内或转报许可权以上三次产业项目和特殊项目的审查;
5)参与全区内外经贸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发展科:
1)研究提出区域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管理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实事项目的年度计画编制及跟蹤督查工作,组织参与市重点工程实事项目立功竞赛活动;
4)参与社会事业方面基建项目的审查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建设档案验收工作
6)协助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国债项目的跟蹤督查。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调节科:
1)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2)负责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计画编制、资金平衡、审核和下达工作;
3)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
4)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跟蹤督查;
5)协助区政府做好投融资方面调研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投融资管理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投融资计画执行情况分析和项目后评估工作;
7)负责区域内重大备选项目的汇总、储备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国债项目的跟蹤督查;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管理科:
1)贯彻国家投资巨观调控目标,具体研究制定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措施;
2)监测分析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汇总编制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度计画和中长期规划;
3)负责许可权以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转报非许可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牵头区内重大投资项目的评审、协调,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蹤服务、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6)搞好区域重大备选项目的汇总、储备。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节能减排管理科
1)组织编制本区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画;
2)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3)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以及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参与规划能源行业生产力布局,研究解决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4)依法管理能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5)协调能源供应和使用,保证工农业生产用能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的正常安全供给;
6)负责能源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核;
7)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核管理;
8)组织协调与能源相关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
9)承担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费管理科:
1)负责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许可权内服务收费的管理;
2)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标準的审核,及时变更上级规定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準;
3)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
4)负责《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组织收费人员培训;
5)负责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工作;
6)参与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7)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价格管理科:
1)审核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範围的部分商品价格;
2)负责制定和调整区域内自来水(排水)、液化气、天然气等部分公用事业价格;
3)负责对药品、成品油、家电维修等价格的监管;
4)负责有关重点农副产品重要商品价格的跟蹤、监测和预测分析;
5)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的间接管理;
6)搞好全区範围内菜蓝子工程电价优惠补贴的调查、发放工作;
7)承担并完成国家发改委、市指定下达的各项成本调查任务;
8)负责做好本区範围内农、工成本以及服务业成本的调查。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监测监督科: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巨观调控和价格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会同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对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核调的听证活动;
3)负责对区域内价格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检查所职责)
4)负责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开展价格谘询服务和价格认证评估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图信息
地址:园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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