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内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複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报告内容
一、概述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上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民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準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发展改革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针对今年部分委领导和个别处室负责人调整的实际,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也相应进行了相应变动,确保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保障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范管理
(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范管理
按照《条例》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委着重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上下功夫。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到处室、责任到人,按照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準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有关处室和委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开;三是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準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民众投诉的事情。
(三)完善入口网站建设,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入口网站是我委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3年结合我委工作职能,根据内容整合、取长补短的合併原则,对我委入口网站信息公开与服务功能进行了提升,改版后的网站版面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栏目设定更加合理,服务更趋人性化,进一步提升网站为公众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