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的通知
皖政〔2003〕3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规划要点
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
截至200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6亿元,通车里程866公里,这对改善投资环境,最佳化运输和路网结构,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日益突出的作用。
但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画纲要》和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与我省生产力发展和城镇布局相适应,与国家路网规划和周边省份有关公路建设序列相衔接的原则,特制定《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依据,市场化取向为原则,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骨架网建设,使高速公路儘快实现与周边省份的连线贯通,基本实现合肥至16个省辖市的连线,达到省内过境南北向6小时、东西向3小时的规划目标。到2007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2300公里,力争达到2500公里。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总投资确保400亿元,力争500亿元。
二、路网布局和建设项目规划
近期,我省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分为三类:
1.国道主干线。在我省境内有3条公路,分别为连霍公路、沪蓉公路和京福公路,境内里程725公里,已建成579公里,在建146公里,到2003年底全部建成。
2.国家重点公路。在我省境内有5条主线3条支线,分别为上海至洛阳公路,上海至武威公路及其合肥至铜陵、六安至武汉等2条支线,杭州至兰州公路,天津至汕尾公路和东营至香港(口岸)公路及其铜陵至九江支线,境内合计里程约2150公里,已建成287公里,在建里程660公里,待建里程约1200公里,预计到2010年国家重点公路规划确定的安徽境内路段可基本建成。
3.在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重点公路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我省公路交通实际状况,计画增加合肥至淮南、淮南至阜阳、广德至宁国至黄山风景区等高速公路,屯溪至婺源高速公路以及黄山至祁门出境公路。
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儘量提前的原则,抓紧组织实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到2005年底,确保在建的蚌埠至徐州、芜湖至宣城、南京(苏皖省界曹庄)至明光至蚌埠至蒙城、黄山至杭州(皖浙省界昱岭关)、广德至祠山岗、马鞍山至芜湖、庐江至铜陵、亳州至阜阳等高速公路和安庆长江大桥及其接线建成通车,完成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路面改造和大顾店至叶集公路高速化改造,并建成南京至淮安高速公路天长段。到2007年底,建成沿江高速公路芜湖至大渡口段、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屯溪)段、合肥至大顾店、阜阳至六安、阜阳至淮南、淮南至合肥等高速公路。在此基础上,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六安至潜山、安庆至景德镇(皖赣省界)、六安至武汉(皖鄂省界)、黄山至景德镇(皖赣省界)、黄山至桃林(皖浙省界)和屯溪至婺源(皖赣省界)等高速公路。此外,广德至江苏溧阳(皖苏省界)、明光至泗县至江苏睢宁(皖苏省界)高速公路也要适时进行建设。
但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画纲要》和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与我省生产力发展和城镇布局相适应,与国家路网规划和周边省份有关公路建设序列相衔接的原则,特制定《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依据,市场化取向为原则,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骨架网建设,使高速公路儘快实现与周边省份的连线贯通,基本实现合肥至16个省辖市的连线,达到省内过境南北向6小时、东西向3小时的规划目标。到2007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2300公里,力争达到2500公里。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总投资确保400亿元,力争500亿元。
二、路网布局和建设项目规划
近期,我省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分为三类:
1.国道主干线。在我省境内有3条公路,分别为连霍公路、沪蓉公路和京福公路,境内里程725公里,已建成579公里,在建146公里,到2003年底全部建成。
2.国家重点公路。在我省境内有5条主线3条支线,分别为上海至洛阳公路,上海至武威公路及其合肥至铜陵、六安至武汉等2条支线,杭州至兰州公路,天津至汕尾公路和东营至香港(口岸)公路及其铜陵至九江支线,境内合计里程约2150公里,已建成287公里,在建里程660公里,待建里程约1200公里,预计到2010年国家重点公路规划确定的安徽境内路段可基本建成。
3.在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重点公路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我省公路交通实际状况,计画增加合肥至淮南、淮南至阜阳、广德至宁国至黄山风景区等高速公路,屯溪至婺源高速公路以及黄山至祁门出境公路。
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儘量提前的原则,抓紧组织实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到2005年底,确保在建的蚌埠至徐州、芜湖至宣城、南京(苏皖省界曹庄)至明光至蚌埠至蒙城、黄山至杭州(皖浙省界昱岭关)、广德至祠山岗、马鞍山至芜湖、庐江至铜陵、亳州至阜阳等高速公路和安庆长江大桥及其接线建成通车,完成合肥至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路面改造和大顾店至叶集公路高速化改造,并建成南京至淮安高速公路天长段。到2007年底,建成沿江高速公路芜湖至大渡口段、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屯溪)段、合肥至大顾店、阜阳至六安、阜阳至淮南、淮南至合肥等高速公路。在此基础上,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六安至潜山、安庆至景德镇(皖赣省界)、六安至武汉(皖鄂省界)、黄山至景德镇(皖赣省界)、黄山至桃林(皖浙省界)和屯溪至婺源(皖赣省界)等高速公路。此外,广德至江苏溧阳(皖苏省界)、明光至泗县至江苏睢宁(皖苏省界)高速公路也要适时进行建设。
三、实施的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的主通道,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对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速公路建设原则上由沿线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协调和项目报批、项目招商、组建项目法人、保障建设环境等工作。省交通厅、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明确责任,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2.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规划确定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高速公路所在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跨市的高速公路,由沿线有关市协商确定牵头单位和项目班子,不能协商解决的,省交通厅负责协调。项目业主确定后,由业主单位具体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既要儘量提前,又要达到规定的深度,还要符合环保、国土、水利、地震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式的规定和儘可能简化审批程式的要求,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加快办理报批或审批手续;需要报国家审批的,要及时上报;省内能够审批的,要加快审批速度。对已确定2007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逐个排出前期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要求,儘量提前完成任务。
3.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要大力推介高速公路投资项目,积极鼓励各市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对新开工项目既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实行多种形式建设和经营。
4.建立高速公路项目转让、招投标活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和建设、经营的招投标制,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营运项目的经营权转让等,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契约管理制。重点加强对项目业主、招标过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和效能监察、廉政建设等环节的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工程进度,力争建设项目提前竣工。
5.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要切实抓好征地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的标準,及时兑付补偿资金,严禁截留、挪用。要最佳化建设环境,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坚决制止和打击扰乱施工秩序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的主通道,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对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速公路建设原则上由沿线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协调和项目报批、项目招商、组建项目法人、保障建设环境等工作。省交通厅、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明确责任,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2.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规划确定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高速公路所在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跨市的高速公路,由沿线有关市协商确定牵头单位和项目班子,不能协商解决的,省交通厅负责协调。项目业主确定后,由业主单位具体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既要儘量提前,又要达到规定的深度,还要符合环保、国土、水利、地震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式的规定和儘可能简化审批程式的要求,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加快办理报批或审批手续;需要报国家审批的,要及时上报;省内能够审批的,要加快审批速度。对已确定2007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逐个排出前期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要求,儘量提前完成任务。
3.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要大力推介高速公路投资项目,积极鼓励各市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对新开工项目既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实行多种形式建设和经营。
4.建立高速公路项目转让、招投标活动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和建设、经营的招投标制,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营运项目的经营权转让等,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契约管理制。重点加强对项目业主、招标过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和效能监察、廉政建设等环节的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工程进度,力争建设项目提前竣工。
5.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要切实抓好征地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的标準,及时兑付补偿资金,严禁截留、挪用。要最佳化建设环境,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坚决制止和打击扰乱施工秩序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建设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