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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9-10-27 15:49:00 百科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 时间:2013年
  • 地点:山东省
  • 类别:政府工作报告
  • 相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发改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委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委机关各处室、各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坚持从实际出发,紧跟形势,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机制,对公开的项目、程式等业务性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并进行审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有效,为开展发展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各处室有一位同志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不断加强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繫民众、转变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2013年,省发改委以开展民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从理论学习入手,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了系统学习,召开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档案,準确把握精神内涵,并结合干部职工培训,进一步深化全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结合我委推行的“阳光审批、勤廉发改”,要求广大干部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机关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增强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着力完善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我委及时更新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委办理的所有正式公文自行文始,严格确定其所属公开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并依此填写公文稿纸中的“是否公开”选项。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由各处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发布。
(四)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绩效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範围,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同时,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程式进行全方位监督,逐步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规划计画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4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委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均在委机关入口网站予以公布;2013年,我委领导同志还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交流,主动公开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等职能範围内的有关信息,解答民众提出的谘询建议,无法即时答覆的,经实地调研后也作了答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委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条,其中以信函形式申请的36条,以网站提交形式申请的1条。根据有关规定和申请人要求,对各申请均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作了答覆。公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複议案件6起,其中作为被申请人、由省法制办办理的行政複议案件2起,作为被申请由国家发改委办理的行政複议案件1起。办理结果为:维持4起,撤销、确认违法2起。
2013年我委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两案诉讼内容相同、两原告分案起诉,主要是黄霆、陈慈不服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覆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一审历下区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抗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工作中,我们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2013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有些信息公开时间比较滞后,有时存在公开不完全的问题。下步,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下步,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2014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民众为目的,切实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入口网站、齐鲁民生网、政务微博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条例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坚持民众观念,自觉维护民众权益。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在法定规定时限内告知或答覆申请人。坚决杜绝拖着不办或置之不理的现象发生,对因此而导致的败诉案件,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依规应对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对已发生的案件认真严肃对待,认真配合有关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积极反应有关情况,争取複议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客观公正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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