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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9-12-08 14:29:03 百科

黄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机构信息 主要职责: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根据国家、省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办法,编制建筑工程材科价格并定期发布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基本概况

黄山市建设工程标準定额站,初始名为徽州区基本建设标準定额站,安徽编字(1985)40号文批准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经费预算形势为自收自支,隶属计委领导。1993年根据黄编(1993)第53号文成建制划归市建委领导,改名为黄山市建设工程标準定额站,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6年5月经批准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1年4月更名为黄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造价、标準定额的政策、法规和计价依据,协助起草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标準定额管理的规范性档案;
(2)负责组织编制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安装、市政、装饰、修缮、仿古园林等各类补充定额,报省造价总站批准后执行;
(3)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4)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谘询企业资质的初审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
(5)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办理、延续、变更初审工作,以及造价执(从)业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造价招标最高限价及其成果档案等备案工作;
(7)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定额和工程造价问题的解释答疑工作,调解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争议;
(8)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提供定额和工程造价技术谘询服务,定期发布材料等价格信息;
(9)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谘询等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10)依法受理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谘询等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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