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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19-08-05 15:55:40 百科

建设部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国家法律法规,发布日期2002-09-17。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建设部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2-09-17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质安函[2002]61号
【发布日期】2002-09-17
【生效日期】2002-09-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档案来源】
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2]6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了充分发挥建筑安全专家作用,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经部领导批准,拟成立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


受建设部的委託,协助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和方案,组织建筑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科研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建筑安全技术标準、规范;承担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鉴定和谘询工作等。

专家推荐範围


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行业协(学)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筑业企业以及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正在从事行政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和教学、安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专家推荐条件


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曾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或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施工现场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政策水平。在建筑施工某些方面和建筑安全有较深入研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着,对本专业的技术进步、发展有较大贡献。

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每个地区可推荐l-6名预选专家,经我部评定确认后聘任,聘期四年。

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预选专家推荐表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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