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範

2021-04-30 23:16:38 百科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範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範,属于契约领域。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範
  • 母公司:《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 领域:契约
  • 应该: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複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办理事项、许可权、授权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档案;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複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複印件。
注: 1、企业法人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範。
2、《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