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及其发展壮大,是一家与国内外金融投资机构及香港金融投资集团通力合作的国内投资管理公司,公司的目标是:做企业家和产业价值的发现者。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目标:做企业家和产业价值的发现者
- 董事长:Walton wang(金 凯)
- 行政总裁: 何斌
公司介绍

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依託与海外金融投资机构、国内同行建立的战略合作关係,以及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专业从事财务金融、投资管理、国际融资、企业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併、财务顾问、项目孵化、管理谘询、信息服务等多领域资本运作业务。
管理团队
◆ Walton wang(金 凯)
职业投资人
董事长,是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合伙人之一。
1997年开始职业投资,与众多国内外券商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係。
2005年注册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在业内有丰富的人脉关係和优秀的口碑。2001-2009间拥有让同行羡慕的证券投资业绩,并具有多年的创投经验和项目投资的优异业绩。
◆ 陆军 首席经济学家
着名经济学博士
活跃于香港和国内经济学界年轻的经济学家。被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业聘请为经济顾问,运作过多箇中外大型项目,对经济形势的把握具有前瞻性和对项目投资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 何斌 行政总裁
资深风控专家
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风险控制部,在任职十多年间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拥有良好的人际关係以及突出的融资业绩,有着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风险评估经验以及多个企业併购、重组一体化运作成功的案例。 ◆ 李华 财务总监
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分析师
先后任职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从事过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及银行等几十家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参与过上市公司研究,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及股权投资,在财务审计、收购兼併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成功的实战案例。
◆ 郝晓杰 董事副总经理
资深投资银行家
曾在国际知名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过数家企业的上市运作,与国内政府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係,併合作创立过多个创投基金,有多个成功的实体运作案例。
在公司运作、企业管理和投融资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巨观经济形势、金融资本市场有着国际性视野和独到见解。能以 创新的观念和具有前瞻性的思路,引领投资及理财新概念。
◆ 李华 财务总监
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分析师
先后任职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公司,从事过上市公司、大型企业及银行等几十家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参与过上市公司研究,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及股权投资,在财务审计、收购兼併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成功的实战案例。
主营产品
赢利线上合伙基金
一、概要
介绍

基于在投资业务中所积累的专业经验和资源优势,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拟联合有合作意向的资金方,共同发起成立赢利线上合伙基金。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为基金管理人;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基金的初始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12亿元,存续期暂定为3 年。基金定位为主动型投资
基金,主要进行股票、股票配售、期权、折扣债券及企业股权投资。
基金对项目的投资为阶段性战略投资,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周期为2-5 年,并根据
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境内外上市、分红或股权转让等方式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本次基金募集之前,鑫中港投资管理团队已经初步确定了一批具有高成长性和行业
优势的目标投资企业并建立了帮助投资企业增值服务并最终上市的战略合作网路。
二、核心竞争力
1、项目资源优势
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客户资源和丰富的人脉关係及对外合作渠道,且对
我国各个行业的基本情况、具体企业、以及其后续的发展趋势具有明确的判断。
2、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长期从事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资产管理以及基金管理业务。
三、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赢利线上合伙基金
2、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15F。
3、基金的组织形式:本基金採用合伙制形式设立,为有限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设立。
4、基金出资人的类别:基金的出资人(股东)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深
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为基金管理人;其他出资人
为有限合伙人。
5、基金规模:基金的初始出资拟订为人民币12 亿元。
6、经营期限:基金的存续期,採取 1+1+1 形式。到期后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存续期是否
延长及延长的期限等事项。
7、初始认购价格:RMB0.10元/单位。
8、基金的费用及税收:基金公司按照2.5% 的年费率,每年初向基金管理人支付本年度
委託管理费。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9、盈利回报:
(1)投资收益的10%由投资人享有;
(2)超出部分的60%由投资人享有。
注:以上业绩为根据所投资项目对应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上市公司股权以其股票市
场交易价格计算、非上市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并经审计机构审计。该盈利回
报在每个完整会计年度后的1月15 日之前支付完毕。
10、基金投资项目标準:基金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并至少
具备以下七点:
国家大型重点项目投资保障收益
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稳健有效持续增长的盈利模式
稳定、专业和资深的运营团队
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完整的财务和税务记录
完善、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
11、基金投资分布:
基于战略性定位,基金的投资分布原则确定如下:
股票投资 基金净资产的30-60%投资于证券市场
期权投资 基金净资产的20-30%投资于严重价外期权
股权投资 基金净资产的10-30%进行股权投资
配股投资 基金约30%的净资产用于IPO及再融资业务
12、基金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根据项目情况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退出,或选择协定转让方式退出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根据投资该股权时确定的流通条件,选择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流通或採取协定转让的方
式退出
13、风险控制: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原则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30%
不得为非自用资金提供抵押和担保
由託管银行监管资金使用
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审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务调查报告
14、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由执行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执行合伙人的年度工作报告及本企业的投资规划报告;
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经营情况报告
执行合伙人认为需要提请讨论的其他事宜
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
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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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鑫中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1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