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合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合併为一个企业法人或合併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企业法人合併
- 概念: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 词性:名词
- 内容:合併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
基本概述
企业法人分立是指一个企业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因分立而保留的企业应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开办的企业应申请开业登记。
企业法人合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合併为一个企业法人或合併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合併而保留的企业,应申请变更登记,因合併而终止的企业,应申请注销登记;因合併而新开办的企业,应申请开业登记。企业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合併后法人享有和承担。
企业法人的迁移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的变更。企业在同一登记注册管辖区域内迁移,作为一般性的住所变更,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企业法人住所迁至另一个登记管辖区的,向原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档案,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合併情况
1.一个企业併入另一个企业,成为它的分厂或车间,併入企业要办理注销登记,接受企业应办理注册资金、经营範围和增设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2.因合併而重新组建的企业,应当办理开业登记,原企业因合併撤销的应办理注销登记;
3.一个企业併入另一个企业后,法人资格未变,只是改变了隶属关係,併入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提交改变隶属关係的申请报告和主管部门的批准档案,进行备案;
4.几个企业合併组成一个总厂或公司的,总厂或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因合併撤销的企业,应办理改变隶属的变更登记,应提交改变隶属关係的申请报告和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档案;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档案,免税证明及其他有关档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