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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22 15:18:46 百科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狂犬病防控工作,规範犬类管理,强化基础免疫,切实有效防止狂犬病疫情的发生,确保人民民众生命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传染病,潜伏期长,发病急,病死率高,危害大。由于广大民众有养犬防盗的习惯,近年来城乡养犬量逐年增加,但对犬只的管理力度不够,狂犬病免疫密度低,如果防控措施不到位,一旦发生疫情,将会给人民民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此,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狂犬病对人畜生命安全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狂犬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採取有力措施,把狂犬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做好犬的免疫和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狂犬病疫情的发生
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狂犬病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农委要组织免疫队伍,开展犬的免疫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城镇养犬人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犬只预防接种和检测合格证向公安部门申报办理準养证。二是各镇街对农村养犬人进行逐户登记,逐只免疫,建立免疫档案,由兽医技术人员免疫注射。三是由各镇街组织开展无主犬只扑捉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四是对城镇养犬人不申报办理準养证或不携犬到所在地畜牧兽医站注射狂犬疫苗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对农村养犬人不接受免疫的,对犬进行强制免疫或扑杀;犬一旦伤人,追究养犬人刑事、民事责任。五是将狂犬病防控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切实解决防控工作经费和必需的物资储备。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狂犬病防控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到防控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区财政局:将全区犬只免疫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区农委:牵头负责全区犬的数量清理、摸底建档,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狂犬病疫苗的免疫、建档,犬的产地检疫,狂犬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和被扑杀犬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注射、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严格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範》的处理原则,对被犬伤害的就医者进行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
区公安局:依法实施养犬登记,对养犬人遵守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养犬的投诉,及时调处治安纠纷,查处违反《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养犬行为。
区工商分局:依法为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狂犬病人纳入民政救助範围。
区新闻社、区广电传媒集团:协助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在全区範围内广泛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了解狂犬病的特徵,知晓狂犬病可防、可控、难治的危害性,掌握基本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範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长效机制。
各镇街:负责本辖区犬的数量的清理摸底,组织开展养犬的审批、违章养犬的处理,对狂犬、野犬的捕杀以及狂犬病人的相关管理等工作,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
四、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提高预警能力
各镇街和区卫生计生委、区农委要制定疫情监测方案,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路体系,对与外省、市、县毗邻地区、养犬密集区、高危人群要加大监测力度,密切注意疫情动态,準确掌握疫情信息,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严处置。被犬咬伤的人,要及时到所在地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诊治,严防狂犬病传播。
五、加强督查,强化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狂犬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责任落实,切不可存在侥倖心理、麻痹大意。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如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狂犬病疫情发生蔓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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