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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12-27 04:20:46 百科

施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建设和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物资的储备、救灾任务和供应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指导和管理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会团体(协会)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职责。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施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地点:施秉县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社会团体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与发展。
(二)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加强对全县供销社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三)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及涉农行业协会,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的拟订,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四)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发挥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繫的桥樑和纽带作用。
(五)加强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繫,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係,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加强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七)组织开展农民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技能培训,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员提供信息服务。
(八)指导和督促全县供销社企业经营管理。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相关行业或业务範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抓好社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班子的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宣传、通讯报导、社务信息,人大、政协定案和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合作指导经济发展股。
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制度建设、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推动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和管理系统的社会团体的组织建设与发展;监督检查社属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指导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合作社文化的研究与推广工作;指导系统农民社员的发展、社员股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基层民主管理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信息化服务等五大农村现代流通网路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农业标準化建设和品牌发展战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商品交易和依法打击製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坑农害农行为;指导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综合经营统计、农村市场分析、预测及经济信息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务、金融、会计等政策法规;指导系统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负责系统专项资金申报和计画安排,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蹤问效;编报社本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系统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对系统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系统企业和主管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系统会计电算化推广套用和会计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社有资产管理股。
负责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社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行使出资人职责;指导系统做好融资筹资、清产核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工作;拟订系统总体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与绩效挂鈎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指导系统社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督促所属企业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安全防範措施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改造、烟花爆竹等商品的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定。

人员编制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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