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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03-29 00:39:24 百科
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02〕62号)规定:保留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楚雄州供销社)。楚雄州供销社是主管全州供销合作事业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职能科(室):4个
  • 事业编制:17名
  • 类型: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係,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四)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组织和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全州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六)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楚雄州供销社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反映工作情况和政务信息;负责起草重要档案、公文管理、秘书、收发、文印、立卷归档、保密、信访、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州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协助州社领导管理行政具体事务,起好参谋助手作用;协调机关内部各科(室)的工作关係,制定机关工作制度,使工作落到实处;管理州社的行政经费和医疗经费,负责办公用品、用具、财产、房屋、设施、车辆的管理,接待来往人员,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州社和直属单位的户口管理和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州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州供销社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在职职工的学历教育等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按照乾管许可权,考察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对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州社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管理;承办人事调动、劳动工资的调控和审批;协助州社党委做好直属系统的党务工作、组织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州社党委和纪委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在州社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直属系统的工、青、妇和计画生育工作以及老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和《劳动法》的贯彻执行;负责系统内部职称评定等工作。
(三)财务会计科
组织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法规、制度的实施,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搞好系统内专项资金收入管理及直属企业财产安全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帮助编制本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画和发展规划,搞好本系统“内部会计规範——基本规範”总则的实施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的报表以及本系统财务电算化工作;指导帮助下级社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费用、财产、商品管理,做好清仓利库,扭亏增盈工作;负责指导全州各级社的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对州社直属企业法人经营承包离任审计考核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会计报表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搞好财务分析及会计同工种竞赛的考核工作,负责做好直属单位的会计凭证、报表等历史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合作指导科
指导供销社系统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供、储备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科技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帮助本系统抓好以山区烤菸为重点的商品生产、商品基地、商办工业发展规划工作,指导系统再生资源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再生资源市场;指导本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抓好商品生产示範基地建设;指导帮助基层社搞好农副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供销社为依託、骨干产品为龙头的专业生产协会、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农商联营的生产合作等工作;指导帮助基层社抓好生活资料的供应,参与州内外工业品、农产品物资交流会,做好以工业品联购分销为重点的经济联合与协作、代营业务和农村书刊发行工作;协调本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和推广套用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好本系统产品的质量、标準、价格和认证工作,参与拟定有关规章,监督检查基层社执法情况;组织指导本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搞好网点设定和经营设施建设,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意见;承担法律谘询和联合社之间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基层社的合法权益;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基层社加强仓储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州供销社系统商品流转计画,负责商品流转、商办工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工资等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

人员编制

楚雄州供销社事业编制为17名(含工勤人员编制)。其中,主任1名,党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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