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庄稼医生、行销师(烟花爆竹)、蜂产品加工检验员、评茶员、茶艺师、菌类园艺工、农产品经纪人、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废旧物资加工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双鸭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地点:双鸭山市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
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市供销联社对本系统工作实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并负责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
一、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二、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係,提出发展合作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负责供销联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组织联合与合作。
五、负责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执行全国总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省社、全国总社和国际合作联盟的有关活动,发展同各地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合作关係。
内 设 机 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联社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市社有关科室就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市社有关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档案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及各级领导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档案资料、史志、打字、通讯、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楼、办公用品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劳资科
负责市社系统职工的干部管理、人事调配、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劳动工资计画等项工作;对直属单位社会保险,下岗再就业,内部分配进行指导。
(三)合作指导科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农民的合理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培育、总结、推广典型;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通过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等途径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指导各级联社体制改革,增强社办企业的活力,负责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与交流,劳动竞赛和社团工作;负责“农合会”日常监管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审计制度;编制实施本级财务计画,并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执行情况;管理、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指导内审和财务、审计队伍建设工作。
(五)经济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市供销系统年度、长远期综合计画;指导系统购销业务及外经、外贸工作;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经营,储备国家委託商品(化肥、农药、烟花爆竹);组织全系统的大型商品交易、招商引资活动,蒐集整理商品供求信息,提供谘询服务;指导各级供销社建设商品生产基地与集贸市场;负责报表的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六)法制科
主要负责供销系统内的法制教育、安全统筹、安全保卫、防汛物资储备、信访、计画生育、依法维护社有资产等项工作。
(七)监察科
负责抓好本系统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发生的问题实行法规规定範围内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监督和办理有关信访事项。
(八)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了解反映各监事会对供销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了解反映理事会及直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以及国家委託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