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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03-07 13:20:38 百科

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绥化市供销联社是一个合作经济组织。多年来,绥化市供销联社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合作社的办社原则,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之路,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创业,努力开拓,经济实力、经营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供销社自身素质得到提高,综合实力有了明显增强,为绥化市城乡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绥化市供销联社以改革和发展为主旋律,通过强化系统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供销合作事业获得空前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绥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城市:绥化市
  • 包括:辖10个县(市)、区供销社
  • 专业市场:83处

经营规模

绥化市供销联社现辖10个县(市)、区供销社,有296个独立核算单位,190个基层供销社、106户直属企业;各类专业市场83处,258个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37万人,干部职工2.6万人,280箇中介组织,农村经纪人300多人,492个村级合作服务站,1627处经营服务网点(集体经营205处,抽资承包1157处,股份制改造7处),其中有万平方米以上商场5处,有26家国家、省级加工型和流通型龙头企业;全系统资产总额14.7亿元,年商品销售总额11.8亿元。农副产品採购额 10584万元,社办工业产值2.8亿元,上缴国家税费总额966万元,利润总额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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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繫农民的桥樑和纽带,是全市供销社系统企业的管理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9]5号档案精神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黑政发[1999]73号)精神,市供销社机关为事业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工资及保险福利参照公务员的制度执行;是由市政府领导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联合组织。

领导分工

理事会主任、党组书记付秀芳
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全面工作。
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富臣
负责企业经营发展,对上项目资金争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路建设工作,分管经济发展科。
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张新典
负责机关企事业党务、系统安全统筹工作,分管党办、储运保卫科。
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李连
负责系统审计、财务管理和资产清查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及市社直属企业经营工作,具体分管财务审计科、科技教育工业科、日杂公司、废旧公司、服务公司、农杂商店及宝山供销社。
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肖增兵
分管工会及全系统农资系列化服务工作,负责绥化市供销业务指导站全面工作。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殷文革
分管机关常务工作,市社人事工作及信访工作,具体分管理(监)事会办公室、人事劳资科。
监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管忠源
分管监事会工作,负责全市为农服务工作、新网工程建设工作和市社材料综合工作,具体分管合作指导科、监事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市供销联社对本系统工作实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并负责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
(一)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的功能。
(二)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负责供销合作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五)负责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执行全国总社、省联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省联社和全国总社的有关活动、发展同省内外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合作关係。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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