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_1300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00字
《一个人的朝圣》写自蕾秋·乔伊斯。那么何谓朝圣?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本书所述便是主人公哈罗德前往重要地点的旅程中的所悟所感,以及与所遇之人发生的故事。奇迹,由英雄缔造却被平凡人所见证。87天,627英里,这段看似遥不可及的旅程却由哈罗德——一位退休老人徒步走完。多少人,至中年,却早已被生活所埋没,正如书中所述;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生活固然艰难,但没有激情的生活就像死沙一般毫无生机,中年之后也便只能碌碌无为,堕入地狱。所言也许有些严重,但毫无贡献的一生又凭什么能升入天堂呢?你也许会认为,书中人物只不过是弄虚作假罢了。但生命中又有多少奇迹是你不曾发现的呢?这只能说明你不够慧眼。但虚构的故事也终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那乔伊斯笔下的哈罗德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呢?他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生性善良也许并没有错,但过于善良就是懦弱了。哈罗德便是这样一个人。他被人叫做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这样一位loser又是凭着怎样的一种信念走完1009058米的呢?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之老友。他简单如阿甘,随即克服万千困难,终得见友,并救之。初衷,说得简单,但做之甚难。有多少人年少时的梦想早已化作散沙,也许那是童言无忌,但成年后的目标又有多少人实现了了呢?坚守初衷,何其困难。但若连初衷都没有,形同骨架的生活,我宁愿不要。初衷也许会变,正如人生一般,它就像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观光者。只不过有些人会名流史册,有些人则默默无闻。各行各业都是角色之一。并非要死得其所亦或是重于泰山,但万万不可的是为非作歹,毫无价值的终其一生。实际上并不是我们不适合做什么或者没有兴趣。而是我们能做什么,能否坚持到底。许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所想做的,但能坚持到底,那也是一种成功。哈罗德也并不是职业徒步手,他连准备工作都没做就上了路。但他靠着信念,也许那不是初衷,但他做到了,便从loser蜕变为了winner。平凡走向成功就一只有一座桥,那就是坚持。不过是一段旅程,不过是地理上的一段距离,不过是脚尖的一步横跨;但他却踏入了心灵的永恒,他不在躁动而是宁静。正如教徒朝拜是心灵的放空一般,他也做到了,也便收获了。